工商時報 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國人對高收債基金的偏愛引起金管會關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6日指出,截至2021年2月底,國人持有投信發的高收益債券基金達2,184億元、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更達1兆229億元,占比近三成,投資人應了解投資高收益債券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應充分評估自身風險承受度是否適配。
蔡麗玲表示,投資高收債主要有三大風險,一是信用風險,即高收益債券的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
國人對高收債基金的偏愛引起金管會關注。圖/中時資料照
第二是利率風險,這是由於債券易受利率變動影響價格,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風險,高收益債券亦然。三是流動性風險,高收益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出現無法在短期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
蔡麗玲表示,目前並未發現高收益債券違約率有飆升的狀況,但任何投資都有風險,高收益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的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宜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證期局統計,截至2021年2月底,投信業已發行54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另有四檔原型債券ETF持有高收益債券,合計規模約新台幣2,184億元,占整體投信基金規模4.5兆元的4.8%;另總代理人已引進67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及十檔平均60%以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的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合計1兆229億元,占國人持有全部境外基金金額3.7兆元的27.6%。
蔡麗玲表示,金管會已規定高收益債券基金應於基金名稱後方以粗體或顯著顏色及相同大小字體加註「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的高風險債券」,以利投資人辨識。此外,非屬專業投資機構的投資人於申購高收益債券基金前應簽署風險預告書,以確保投資人知悉相關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