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
北市長安西路177巷一處都更案,都更範圍內的不同意戶張姓屋主不滿上午與建商相約在都更處協商,中午回家卻發現房子已被建商弄垮,痛批建商惡意欺騙他外出,卻趁機拆屋。他已委託律師到警局報案,將控告建商毀損,公共危險、無故侵入住宅,並將要求財產損害賠償。
張先生的房子因建商拆除樓下樓層梁柱而垮下(圖/張姓屋主提供)
都更處總工程司張立立表示,實施者欣偉傑建設領有拆除執照,但更新範圍內尚有一戶位於4樓住戶不同意,地主屢陳情實施者拆除其週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市府也多次責請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都更處也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同意雙方今日上午10時在都更處溝通,對於同一時間下房屋被實施者拆除一事,市府並不知情。
建管處正工程司洪德豪表示,實施者領有拆除執照,在拆除範圍內拆屋並未違反建築法。至於未取得屋主同意即拆屋,侵害屋主財產損失部分,則屬雙方的私權。
欣偉傑董事長鄭可熙表示,該案已經過7年多整合,26戶住戶只有張姓屋主不同意,雙方歷經80多次協調,都更爭議協調委員會認定房屋權利變換價值為2300萬,公司願意提高到3000萬,但張姓屋主卻開口要求1億元,雙方差距過大協商破裂。
鄭可熙說,公司已將工地發包給營造商拆除周邊房屋,今天是因進行工程時不慎損及張先生家的房屋結構,導致房屋垮下。但他強調,張姓屋主的權益仍存在,公司會給予合理賠償,如對方訴求差距過大,則循由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