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甘嘉雯/桃園報導
對於埤塘遭抽光水進行光電埤塘,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表示,環保團體提出缺乏規範的疑慮,市府立場為「保護埤塘文化,制訂清楚規範」,也請相關單位向中央反映,應儘速訂定相關規範,作為未來處理的依據。
對於埤塘遭抽光水進行光電埤塘,桃園市長鄭文燦6日表示,環保團體提出缺乏規範的疑慮,市府立場為「保護埤塘文化,制訂清楚規範」,也請相關單位向中央反映,應儘速訂定相關規範,作為未來處理的依據。(甘嘉雯攝)
鄭文燦表示,保護桃園的埤塘文化是重要目標,市府發展許多防災滯洪池、埤塘公園等,期望埤塘從過去灌溉用途,發展為多元用途,成為都市景觀的一環,同時也要兼顧生態保持,把先民開墾桃園台地留下的2851口埤塘做最好管理。
鄭文燦感嘆市府有責無權,他說,中央推動光電埤塘政策發電系統,核准權屬於經濟部能源局,也需要和台電公司訂定購買契約,埤塘管理單位則為農田水利會,並由上級單位農委會監督。
業者申請光電埤塘後,需和地方政府申請容許使用,鄭文燦10月底以中央相關規範不明確為由,公開宣示市府即日起暫停發放許可,不過,除了示範點新屋北湖12-14號池、已啟用的觀音區8-20號池外,還有楊梅富岡的石門水利會繞37B號池、平鎮區石門水利會社子1號池。
鄭文燦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政忠曾召開會議,協調光電埤塘的規範訂定,而對於已申請設置的17口埤塘,也必須訂定規範,此為基本原則,在相關規範尚未明確制訂前,農田水利會只負責土地出租,市府會據實向中央反映地方現況,並希望在最短時間內,把與景觀、生態維護相關的規範訂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