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標榜到站就到家的蘆洲捷運聯開宅「希望城市」,上波疫情過後預定今年調漲管理費,由每坪45元調高為60元,一口氣漲三成。議員林亮君接獲租客陳情後認為,捷運局將調漲的管理費費用全數由承租人吸收,顯然已違反消保法。對此,捷運局表示,檢討後將依承租戶10%,捷運局90%之比例,分攤調漲管理費。
林亮君說,北市捷運局工程是公部門「包租公」之一,轄下管理大批捷運聯開房產,其中「希望城市」共521戶租戶,她去年陸續接獲多位住戶陳情,管委會預定今年調漲管理費,由原先每坪45元調高至60元,讓租客突然增加財務負擔。
林亮君指出,過去行政院消保處曾經做出函釋,認定公部門向社會大眾出租社宅等住宅,具有企業經營者身分,適用消保法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管理費若無內含於租金,收取管理費的額度應記載於租賃契約內,但捷運局並未在租約內載明管理費費率。
林亮君說,經過與法務局消保官室、捷運局召開協調會,捷運局與「希望城市」住宅租客之間,適用消保法及相關規定,捷運局應遵守,她也要求捷運局一併檢討其他聯開出租房產是否有類似問題。另外,近來台北房價高漲,以租屋作為居住選擇的民眾越來越多,市府除了持續推展社宅、調整稅率、包租代管等措施,以實現居住正義。
捷運局資財室課長林萬融指出,「希望城市」最初估算合理管理費是每坪70元,107年開始出租,當時租客不多,物業管理公司尚未進駐,加上電梯、消防等公設還沒有點交,支出由建商負責,只向承租人收取每坪45元的管理費,但去年因社區住戶增加,幾達滿租,物業管理公司也開始進駐,經區權人會議及管委會通過,調漲管理費為每坪60元。
林萬融也說,捷運局與法律顧問研議後,確認「希望城市」案例適用消保法相關規定,因此依承租戶10%,捷運局90%之比例分攤調漲部份,也就是承租戶僅須負擔每坪1.5元漲幅,其餘13.5元由捷運局自行吸收。目前也僅蘆洲聯開宅須調漲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