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苗栗報導
苗栗市是全縣率先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的鄉鎮市,也帶動頭份、竹南兩大市鎮相繼跟進,但苗栗市的公有停車格提供的身障專屬停車位免費停車不限時數,導致有的身障車成了「釘子戶」,長期以來引發不少民怨,苗栗市公所檢討後決定參考六都模式,明年元旦起,專屬身障停車格比照一般車格,車障車免費停車僅限3小時,超出時間依正常標準收費。
苗栗市公所工務課指出,苗栗市區內畫定收費的公有停車格有1000多個,收費時段從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點到晚間7點,每半小時收費10元,畫有藍框的專屬身障停車格,身障車輛可不限時數免費停車,但如果身障車輛停放在一般停車格,免費停車僅限3小時。
工務課表示,市公所經常接獲市民抱怨,有的身障車輛停在專屬停車格後就不再移動,形同長期占用,其他身障朋友要停車也不方便,因此參考各縣市及六都作法,停在專屬身障停車格的同一輛身障車不再全時段免收費,比照停放一般車格僅前3小時免費,目前市區身障專屬停車格數量有20多個。
苗栗縣肢體傷殘自強協會理事、市民代表會副主席王封台表示,現在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車輛已有很多,專屬車格不該被長時間占用,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未來專屬停車格停放的身障車提供3小時免費,應算是合理作法,對全體身障朋友停車需求也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