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感恩seafood讚嘆seafood!」一句話在去年掀起熱潮,背後也凸顯台灣人很迷信、愛拜拜的現況。尤其對照台灣的寺廟、教堂數量,明顯可發現台灣的寺廟數量比超商還多,甚至不少廟還搞線上香油錢、光明燈,彷彿「人間處處可添香油錢」,比「全家都是你家」還便利。
▼台灣隨處可見寺廟、宮廟,民眾普遍都有信仰。(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根據內政部民政司的統計資料,截自2014年底,「全國立案宗教團體」含有寺廟、教會堂、財團法人宗教基金會共有1萬3305間,對照「維基百科」截自2016年7月的全台超商數量統計,共1萬0704間,顯然台灣人對宗教的心靈寄託遠勝衣食育樂需要的便利度。
信眾陳小姐說,「很多宗教會講要消災解厄,提供什麼因果實錄,令人看得心驚,最後好像一定要『供養』心裡才會安心。」她分享以前去過台北社子島的一家寺廟,後來這家寺廟在台北信義區「拓點」開了精舍,經常有志工打電話說要法會供養。
曾參加宗教組織法會的葉小姐說,如果團體內大家都花錢供養,自己一毛不拔,也會被「師姐」暗示,應該「有能力就多付出一點」。根據內政部民政司統計,在寺廟的「動產」部分,全台總值為120.5億元,而這僅是檯面上的市值。
不願具名的民俗專家也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權力在運作,宗教組織也熟知「人潮就是錢潮」的概念,因此經常舉辦消災祈福法會活動,這20年精舍、寺廟更是源源不斷起造,但未來民間若不景氣,也會出現「大廟併小廟」的狀況。
建國資產管理總經理劉坤圖說,農業用地中的「耕地」就是一般寺廟經常興建的土地。不過,知情人士說,寺廟是不能登記在耕地中,但即便屬於違法佔用,但大家覺得宗教勸人為善,興建清修的寺院,也是好事,因此少有人檢舉。
政府目前針對不合法寺廟,多以「就地合法」解決。包括民國92年實行的《農業發展條例》第17條就指出,登記有案的寺廟、教堂、依法成立財團法人的教會堂、宗教基金會或農民團體,其以自有資金取得或無償取得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的農業用地,一年內可更名為其團體所有。後來也延後落日。
內政部在民國95年也實行,「補辦登記寺廟位於特定農業區農地重劃土地輔導處理方案」讓這些寺廟在違規用地上就地合法。這裡兩次政策,也順勢讓違規寺廟就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