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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禁換約!違者罰300萬 建商代銷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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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9)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由於先前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已經預告,將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且業界人士特別指出實價登錄2.0預售屋登錄,並無解約申報登錄,是炒作漏洞,本次修法,也補足先前不足,希望能抑制炒作行為。
 
本次內政部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有五項重點,並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第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為遏制揪團簽約再「換約轉售」獲利,內政部修法限制換約轉售。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實品屋。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第二、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第三、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第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第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近日就有不少代銷與建商受訪時,針對禁止預售屋換約議題回覆。包括甲山林機構董事長祝文宇認為,很高興有這樣的政策,賣房、蓋屋當然是要讓想進去住的人買,不樂見換約後的空屋狀況。
 
科達建築機構董事長賴建程認為,若政策硬綁住不許換約轉售,若加上房地合一2.0預售屋閉鎖期,將更縮小預售新屋供給彈性,預售屋轉手戶更不可能與建商手中待售房屋互相競爭,最後建商主導性更強,如此一來並沒辦法平抑房價。
 
至於預售屋只能解約,不能換約轉售,會不會影響建商銷售率?興富發建設副總經理廖昭雄坦言,禁止換約多少會影響銷售,只是投資不動產跟股市一樣,也是一種投資工具,只要如實申報繳稅,投資就是一種有賠有賺的行為。
 
一名銷售業者私下透露,禁止預售轉讓,建商其實是大利多,因為以後不可能找到任何替代產品去取代第一線的建案,建商甚至可階段性開放房源,更有利調漲價格、控盤。簡單形容,就是「買賓士只能跟總代理買,不能買二手車、外匯車」,對消費者真是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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