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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合法公寓 一半蓋在公園地

#地方 #土城 #大埔 #公寓 #公園

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土城永豐路一處連棟公寓住戶,日前想將房子轉賣,經調閱地籍資料,赫然發現住了30多年的房子,竟有一半蓋在公園預定地,不僅房子賣不出去,更擔心遭政府強制拆除,昨向新北市議員林銘仁陳情,痛批「政府亂搞,人民受害」。

土城永豐路一連棟公寓,因早期土地使用分區與地籍圖不吻合,造成建商把房子蓋在公園預定地上。(記者葉德正/攝影)

林銘仁指出,該連棟公寓是在民國70年建造,且領有工務局合法執照,但日前有民眾想將房子轉賣,調閱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竟發現房子蓋在土城都市計畫公園預定地上,根本賣不出去。

林銘仁說,直到96年6月,土城公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說明書,該地仍屬「第2種住宅區」,但在102年申請說明書時,該地卻改列為「部分第2種住宅區部分公園用地」,根本是黑箱作業。

林銘仁強調,根據都市計畫圖所示,目前該地段有6棟共30戶受到影響,有的住戶近一半的房子恐須拆除,嚴重侵害住宅所有人的權利,要求市府盡快解決並賠償損失。

在此住了15年的翁小姐表示,直到鄰居告知,她才知道花了大半輩子積蓄買的房子,有部分蓋在公園上,政府未來若要強制拆屋,不就成了大埔案翻版!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科長邱信智解釋,土城都市計畫於61年發布實施,當時計畫圖即將永豐路西側地區畫設為公園用地及部分住宅區,當年核發建照時,因早期土地使用分區與地籍範圍不盡吻合,才會出現這種情況,考量民眾合法房屋權益、都市計畫規畫原意,已於本次通盤檢討案檢討該基地的土地使用分區。

邱信智表示,新北市早期發展快速地區,有不少地區面臨相同問題,市府將逐一主動提出解決方案,並將民眾權益視為第一優先考量,不會有強拆合法民宅情況發生。

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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