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文濱、根亞平/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4日上午依據線報,前往大園工業區週邊巡查至中山北路,查覺稹東工業有限公司排水似有異樣,立即採樣檢測水質pH值3.5,屬酸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隨即進廠稽查,業者又以設備故障為藉口,環保局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至少罰款11萬元,並要求業者立即完成改善。
稹東工業有限公司設廠大園鄉中山北路,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排放酸性超標廢水,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至少重罰11萬元,稽查人員當場要求商廠商立即改善,稽查人員亦於現場監督至pH值恢復正常為止。環保局同時採樣攜回檢測化學需氧量、重金屬等項目,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處分,最高可罰款60萬元。廠方人員表示,因為中和槽加藥機故障,才會加入過多的硫酸,造成廢水偏酸,以後會加強設備保養維護,及人員教育訓練。
環保局強調,近日接連查獲3家業者廢水超標,大多是未確實操作污染防制設備,以致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污染水體。所以再次提醒業者,務必按照許可內容操作,並定期更換耗品及保養,維持處理設備的正常運作,儀控設備應定期校正檢修,加藥管線如有破裂洩漏,應立即修復,切勿以設備故障作為污染環境的藉口,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