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台北報導
大同三個月內三度賣地引發主管機關關注,金管會已請證交所進行了解,包括外界質疑的資產處分程序、評價合理性等是否有瑕疵,證交所也會請獨董作說明。
大同去年底以來,陸續宣布要賣台北精華區的芙蓉大樓、處分越南子公司、及出售台北市及新北市的土地及建物,接連處分資產行動,引發爭議。另外,大同陸資案爆出新事證,使得金管會原定去年底開罰延後,金管會昨(10)日表示,大同陸資案尚未公布處分,主要是有發現新事證要釐清,需要時間查證。
大同三個月內三度賣地引發主管機關關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最近公司資產處分情況及相關交易有無異常,都會請證交所深入了解,尤其資產處分,程序合不合規,獨董都有監督責任,已請證交所督促;至於交易面,市場也都有監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