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瓊玉、林志函/台北報導
市定古蹟「文萌樓」都更案昨舉行都更事業計畫審議,擔心文萌樓會因都更消失,日日春協會在都更審議委員會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委員會將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改由北市府文化局徵收。
日日春協會昨天到市府門前發表聲明,希望把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記者林志函/攝影)
由於文萌樓土地產權屬國產署及台銀,地主僅承租地上權,委員會經近2小時討論,最後決議請都更中心介入協調,並於2個月內完成實施者、地主、日日春協會等團體的協商作業。
位在歸綏街139號的文萌樓,早期為公娼館所在,也是反廢娼運動中心。其建築特色融合歐洲巴洛克建築元素,且建築內部的室內隔間,反映當時性產業的空間需求,文化局在2006年將其指定為市定古蹟。
不過文萌樓周邊街廓準備都更,附近房舍準備規劃建成26層樓住宅。長期以文萌樓為經營據點的「日日春協會」,昨呼籲應將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回歸文化資產治理。協會說,一旦文萌樓納入都更,屋主可分得1500萬元至2500萬元的容積,政府不應該鼓勵投機客炒作。
對文萌樓究竟要不要劃出都更範圍,有地主認為,文萌樓既已被指定為古蹟,又怎麼會消失,希望市府可加速審議,不要再延誤都更進度。
也有委員質疑,文化局應先定義為什麼將文萌樓指定為文化古蹟,難道是要發揚性產業,還是以性產業為榮?教育意義到底是什麼?
實施者聖德福公司則認為,不拿公益性的容積獎勵當然可以,但文萌樓已是6、70年的老房子,若不維護改建相當危險,且文萌樓一旦劃出都更範圍,就不叫都更,應該是合建,都更起來將成為四不像,盼能將文萌樓劃入都更範圍內。
市府發展局長邊泰明建議,文萌樓應該保留下來,跳脫公益性的容積獎勵,把土地捐給文化局。這樣都更案不致於重新來過,文萌樓也可保留,創造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