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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真困難? 陳宗義:桃園市年3000戶社宅可搞定

#居住正義 #合宜住宅 #陳宗義 #社會住宅 #地方
好房News記者高爾辰、根亞平/報導
 
實現居住正義是否如此困難?在數字滿天飛下,陳宗義縣議員希望,桃園縣府比照台北市政府推動興建社會住宅,並提出在大桃園市地區,以一年3,000戶、四年12,000戶為目標興建社會住宅,就可實現居住正義。以下是陳宗義議員提出的估算方式,加上舒翠玲議員提出的還地於民-實現土地正義、擴大出租型社會住宅-實現居住正義二大主張,要實現居住正義需解決的土地、財政還有漏洞問題目前已經克服一大半。
 
 
以下是陳宗義議員提出的版本算法及重點:
 
--- 以一年3,000戶社會住宅,四年12,000戶為目標 ---
 
★以一年興建3,000戶,每戶40坪的社會住宅: 一年約需興建12萬坪樓板面積。
 
★以一公頃的土地(約3,000坪)、建蔽率60%來計算: 一公頃的可建土地面積約1,800坪 。
 
★以興建12層樓的大樓來計算: 可興建的樓板面積:1,800(坪)*12(層樓)=21,600≒2萬坪 。
 
因此,一年若要興3,000戶社會住宅,即需6公頃的土地。 2萬坪/公頃 * 6公頃= 12萬坪(樓板面積) 。
 
即一年需要6公頃的土地,四年需要24公頃的抵費土地。
 
★現有區段徵收的計劃有:經國、中路、A10及A21及捷運綠線,只要保留24公頃的土地就可以完成興建社會住宅的土地所需。
 
★建築成本:以每坪6萬元計算,每年興建12萬坪,一年需72億元,四年所需建造經費為288億元。
 
★社會住宅的建築經費來源:以現在桃園住宅區一坪地價市值60萬元計算,一年72億元的建築成本約需4公頃的抵費地(72億/60萬元(坪)/3,000坪=4公頃) 。所以,興建一年3,000戶、四年12,000戶的社會住宅只要從現有區段徵收計畫保留40公頃的抵費地【(土地成本6公頃+建築成本4公頃)*4年=40公頃】就可以實現居住正義。
 
吳志揚縣長表示,台北或新北市目前所推行的社會住宅,其實就是正在討論的 「公營出租住宅」,目的就是要照顧到縣內的弱勢族群及部分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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