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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不動產證券化 地主參股經營

#聯合開發案 #北市府 #住宅 #不動產 #證券化

記者陳燕珩/台北報導

北市府過去推出的聯合開發案多做住宅使用,私地主參與開發可分回住宅,但聯開案未來計畫做商場、辦公大樓使用,地主較難運用分回空間,為此市府擬推新做法,採不動產證券化概念,讓私地主參股經營,每年依開發利得分配紅利,市府也可免於產權被切割經營,創造雙贏局面。

北市府過去推出的聯合開發案多做住宅使用,私地主參與開發可分回住宅,圖為捷運內湖站聯合開發案(資料中心)

北市府過去推出的聯合開發案多做住宅使用,私地主參與開發可分回住宅,圖為捷運內湖站聯合開發案(大刊頭)

雙子星開發案預計明年重啟招標,依計畫不得做住宅使用,擬朝商辦方向規畫。財政局長陳志銘說,對私地主而言,分回商辦空間很難自行經營,因此市府拋出新想法,擬採不動產證券化概念,由投資者來經營,私地主可依持分每年分收紅利,就像股票買賣一樣,但若開發案虧損,也須承擔風險。

陳志銘強調,比起分回商辦空間,參股對地主更有利,不用管開發經營層面,只要握有土地持分就能每年分紅,尤其雙子星案位在精華地段,不用擔心空租問題,開發創造的價值會比土地價值高。

此外,證券化具有流動性,假設地主急需運用資金,隨時可將持分股票賣出,不是永遠被綁住;對市府而言,產權也不必被切割經營,雙方都有好處。

北市廉委、私地主王小玉表示,雙子星案經過5次招標,來的都是騙子,現在選出招標案總顧問,綁的還是同一批人,她早在廉委會就建議採土地證券化,由市府、私地主做股東,自己來發包興建,不用把利益分給投資人,市府若打算明年再招商,又會是另一個弊端的開始。

對此,陳志銘解釋,若開發案單純蓋住宅,比較容易與私地主合建,問題是雙子星案標的太大,公務員沒有能力掌握市場的趨勢,也無法承擔投資的風險,仍需委託專業民間團隊經營。

陳燕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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