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備受矚目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大法官會議昨在指定公布日期最後一天,決定5月24日下午4點公布解釋文,特別的是,此次釋憲結果將以中英文新聞稿發布,讓國際社會知悉;屆時大法官會議也將宣告禁止同性結婚、設立專法有無違憲?釋憲結果將影響立法院的修法方向。
同性婚釋憲案將於5月24日公布解釋文,屆時大法官會議將宣告禁止同性婚有無違憲;右圖為反同團體高舉標語表達訴求。(本報資料照片)
同性婚釋憲案將於5月24日公布解釋文,屆時大法官會議將宣告禁止同性婚有無違憲;左圖為釋憲聲請人之一的祁家威(中)。(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於今年3月24日召開同性婚姻釋憲的言詞辯論庭,法務部長邱太三主張同性結婚並非普世基本人權,全世界不承認同婚法律認定違憲的國家只有4個,承認同婚國家才23國,他援引德國為例,希望台灣比照先立專法,避免一次到位修法造成社會巨大衝擊。
邱太三認為,如何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應由立法機關制定相關法律,設立專法並非代表隔離或歧視同志。
釋憲聲請人台北市政府代表廖元豪副教授說,同志都是人、都是公民,很難找到理由拒絕同志結婚,同性婚應受憲法保障。
聲請人之一的祁家威則不接受設立專法,他要求直接修改民法,並稱「等了41年6個月又20天,從17歲決定當同志以來,最大的訴求就是民法保障同志婚姻。」他相信大法官會做出有利釋憲文。
當天出席的6位鑑定人中,台大教授張文貞、政大教授陳惠馨 、副教授劉宏恩認為,設立專法是對同志差別待遇,違反平等權;警大教授鄧學仁則憂心,同婚會衝擊親子的法律關係。
大法官在聽取相關人的說法後諭知辯論終結,依規定在1個月內、也就是昨天要指定公布日期,因此趕在最後時效,宣布5月24日公布解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