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宜加/新北報導
五股民義路一段77至79號,短短30公尺,卻有4根電線桿矗立路中央,導致路寬驟減,人車冒險爭道。民代要求將電桿遷移至另處公有地,台電雖願意配合,但因地主國有財產署要求台電繳納每月5000元租金,雙方迄未達成共識,電桿遷移遙遙無期。
五股民義路一段77至79號巷口,路本就狹窄,又有4根電線桿矗立於路中央,險象環生,民眾要求台電往後遷移,至一旁國產局用地內。(記者陳宜加攝影)
五股民義路一段77至79號路段車流量大,但路寬僅6公尺,並有4根電桿矗立路中央,導致路寬剩4分之3,以致人車爭道,險象環生。民義里長陳添福表示,當地鄰近機關學校,行人多且又是2大社區300戶的重要出入口。
市議員張晉婷10日邀集國產署、新北市養護工程處與台灣電力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現場會勘,協調遷移電桿至國產署位於路旁的閒置綠地。
台電雖承諾配合遷移,但國產署臨時因故缺席會勘,甚至發文表示,台電使用該處土地須繳納土地租金,否則涉嫌侵占,將採取法律途徑。
國產署指出,依《電業法》規定,電業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依土地公告現值5%、以1次50年租借土地,粗估該案每月租金約5000元,50年總計300萬元。
台電坦承,確實有案例因租金爭議遭提告,但各地所有配電設備皆依《市區道路條例》、《公路法》繳納道路使用費,且《電業法》規定,如造成實際損害,才須按損壞程度賠償。台電表示,先以協調為主,拒絕支付不合理費用,若需額外租金,遷移工程只得喊停。
張晉婷痛批,人命關天,國產署與台電竟為數千元租金互踢皮球,她要求養工處居中協調,2周內取得結論,務必最短時間還給居民安全的路。
養工處表示,持續扮演居中協調角色,盼研擬變通方式,但也無奈表示,國產署遲遲未提供明確數字,後續難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