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黃琮淵、葉德正/連線報導
共享運具蓬勃發展,管理問題浮上檯面,新北市政府從嚴納管,將規定同一街廓限停2台共享機車,同一停車格不得停超過2天,業者在接獲檢舉後,須在4小時內移車。由於營運難度實在太高,業者齊聲反對,盼有轉寰餘地,最差情況將縮區,撤出新北部分地區營運。
共享機車開台5年,iRent、WeMo、GoShare 3家業者已在雙北投入超過1萬輛機車,顯見市場需求強勁。然而隨著車口數增加,雙北機車停車格「一格難求」情況更加嚴重,有些里長甚至視共享機車為亂源,一看到就檢舉。
新北市府2月將公告實施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將限制共享機車停放在同一停車格內不得超過2天,在接獲檢舉通知後,須在4小時內移車。圖為在新北市的共享機車。(鄭任南攝)
新北市過往管理作法比照台北市,2020年起決定自己管,隨公布自治條例,接下來將研擬管理辦法、並與廠商簽約。不過在即將上路的新法中卻規定極嚴,如限制同一街廓只能停2台共享機車,同一停車格則限停2天。
新制爭議在於,新北每個行政區的街廓差異太大,像是中、永和路小人多,街廓間停車格位極少,反觀新板特區規畫完整,且街廓間停車格很多,硬性規定每2個路口間的街廓只能放2台車,不符比例原則。
更窒礙難行的是,既是共享機車,要滿足隨租隨還需求,業者根本無法決定民眾要騎到哪,像夜市、捷運站等熱點,車輛一定比較集中,很難不踩到同一街廓限停2台禁令,可謂強人所難。
舉例來說,大學生會結伴出遊,常看見在學校附近的巷弄,停一整排的共享機車,很容易就超過同一街廓限停2台的限制,但不可能為符合限制,要求租用者「限停2台」,長久下來將降低使用意願,讓人覺得很不方便。
至於限停2天規定,也因為各區平假日使用共享運具的習慣不同,業者認為齊頭式2天,最後會變成「每天在挪車」,實際上考量投放效益,本就會隨時監控,去瞭解是否太髒、故障等因素導致車輛閒置,因而期盼放寬。
對此,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業者從業務推展角度,希望在使用量較多的都會地區投放多一點車輛,但新北市目前有200萬輛私有機車,停車需求非常高,一個街廓限制投放車輛,避免排擠民眾使用權益,是必要的管理手段;另三重地區曾發生某街廓一次停入10幾輛車的情況引發當地民怨,經過計算4小時時間給業者調度是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