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花蓮今(23)日凌晨一連兩起規模6以上地震,除了讓富凱大飯店、統帥大樓等本來就被列入紅單的建物倒塌,恐也將震出了更多被評估為紅黃單的危險建物,不過在財政部所最新公布的囤房稅2.0相關規定中明訂,這些房子並不會被列入囤房的房屋之中。
財政部正式發布《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劃出了12類房屋不納入囤房的範圍,包含了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社會住宅、符合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與管理條例之租賃住宅、勞工宿舍及附設員工餐廳、管委會與地下避難所、專供停放車輛的停車空間、長照及老人福利機構、文化資產供住家使用的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學生、教職員或醫療機構員工等宿舍、以及不堪居住程度的房屋。

其中課稅所屬期間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房屋,為本次新納入範圍的房屋類型,這次在地震震災中列入紅單建築的房子,也在此規定之中,註銷房屋稅籍後就免稅。
不過這一類的房子在存續、仍可居住期間,仍是要課徵房屋稅,但可以不計入差別稅率之中,財政部舉例說明,例如非自住房子在1月因地震傾斜不堪居住,但課稅期間的7月到12月都是可以居住的狀態,那麼還是要課房屋稅,而1月之後的其間已經註銷稅籍就不用課稅,因此當期就釋課徵6個月的房屋稅,不過不用計入差別稅率,若是非自住房屋就是按最低稅率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