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一處47年5樓老公寓,因頂樓住戶任由榕樹生長竄根,造成公寓損壞,4樓、3樓疑因此嚴重漏水,台北市議員李柏毅上午前往現勘,發現頂樓還有魚池造景,疑似違建,恐危及公安,要求建管處查處。對此,建管處表示,屋主主張榕樹非他種植,但建築法中,使用人應負擔「狀態責任」,將令限期改善,否則開罰。
李柏毅指出,雖然公寓大樓內部的糾紛屬私權,但5樓頂的空間是約定專用,5樓住戶應善盡管理維護責任,且樹木竄根嚴重,導致4樓與3樓的住戶牆面、天花板破損漏水、壁癌,頂樓加蓋的部分屬於83年前的既存違建可以緩拆,但已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市府應積極處理。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一處47年5樓老公寓,因頂樓住戶任由榕樹生長竄根,造成公寓損壞。圖/聯合資料照
陳情的住戶指出,5樓屋主對榕樹竄根問題,竟說樹是「鳥來種的」與他無關,甚至還蓋魚池養鯉魚,這棟47年的老舊公寓,結構恐無法負荷,榕樹不砍除,漏水問題也無解,且屋裡在通往5樓頂樓的樓梯,還設有門禁,若火警發生,恐影響樓下住戶逃生。
李柏毅說,柯文哲市長常說要解決違建問題,加強公共安全意識,但住戶今年8月15日就向市府1999反映,還是無效,市府都沒有積極處理,最後只能向議員投訴,市府有行政怠惰之嫌。
對此,北市府建管處股長吳建興股長表示,該公寓的頂樓加蓋,屬於查報在案的既存違建,樹木部分,將會找土木技師公會辦理現場會勘,檢查結構是否達到安全疑慮,屋主應負「狀態責任」,若有安全疑慮,會限期改善,先給1至3個月時間,若時間急迫,須一個月內改善,否則可依建築法處6萬至30萬元罰款,可連續處罰。
吳建興強調,雖然該公寓頂樓違建屬既存違建,但依北市違建處理規則,今年新增一條,若是既存違建造成漏水,可列為也是優先拆除的對象。消防局也表示,5層樓以下公寓僅單一逃生路線,需要保持暢通,不能設門禁,會由市政府建管處盡速發文令其改善。
至於屋頂加蓋魚池養鯉魚,建管處公寓科股長梁家源指出,依照空照圖,無法得知假山假水和魚池的興建時間,依北市違建皮理規則,假山水或魚池等景觀設施的設置,若設置於屋頂平台未占用避難平台,經直下方各層全體所有權人同意,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簽證安全無虞,應拍照列管。目前也會請技師鑑定,是否危及公安。
建管處指出,對於老屋樹木竄根,處理方式不宜直將根堵死,否則根部若萎縮,原本根部抓附的混凝土塊會不牢,反而危險,一般會用澆熱水、藥劑或鹽酸,讓植物停止生長,維持不要再繼續長大,否則直接把根移除,對老房子反而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