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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住宅未裝住警器 北市研擬開罰

#政策 #地方 #住警器 #消防局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為了提高住家用火災警報器的裝設率,北市府消防局擬修正「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以及小吃店、早餐店等營業場所裝設住警器,違者將開罰6千元至3萬元不等。消防局表示,自治條例後續將送市政會議討論,預計最快下會期送議會審議,今年底前上路。

為了降低火災死傷率,台北市近年來力推五層樓以下住家,安裝住家用火災警報器,每戶可免費補助一只,截至今年一月底,全市安裝率達75.1%,中山區已達百分百,其次是大同區,至於中正、萬華、士林、北投的安裝率則比較低。

為了提高住家用火災警報器的裝設率,北市府消防局擬修正「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聯合新聞網)

也因為始終有部分民眾不願裝設住警器,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主持公安督導會報時撂下重話,強調一定要有獎勵處罰措施,否則「你都讓自己房子住得不安全了,那還要申請火災理賠幹什麼。」

為此,消防局近來打算修法,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一定要裝設住警器。消防局表示,近來出租住宅火災頻傳,造成人命傷亡,顯然租屋具有一定高度的火災風險,為保障民眾身命財產安全,因此決定強制納入規範。

此外像是消防法沒有規定到的小吃店、早餐店,因為用火用電型態較為多元,而且多設置在住宅使用建物的一樓,一旦發生火災就影響到住家安全,因此這次也納入規範之中。

消防局表示,根據現行消防法規定,若住宅是否要裝設住警器,並沒有強制性,也沒有罰則,若未來自治條例修法成功,房東一定要針對出租住宅裝設住警器,若未裝設,將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將開罰6千元至3萬元不等,且得按次處罰。

不過出租住宅畢竟屬於私有財產,屆時該如何稽查,成了一大難題。對此,消防局表示,會和地政、稅捐等相關單位合作,掌握租屋戶數多寡,另外也歡迎房客的陳情檢舉。

消防局表示,只要是五層樓以下,未設置住警器的住家,都可以申請住警器的補助,每戶最多補助一只,不過若是住宅已經出租,則不適用補助規定。

 

《小檔案》住警器違規未裝 罰6千~3萬元

 

 

 

根據現行消防法的規定,住家是否要安裝住警器並未強制規定,不過安裝沒有強制性,若住戶沒有安裝也不會吃上罰單。反倒是旅館、托嬰中心、托兒所、課後托育中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等、早期療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居家護理機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障福利機構等,都需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者將開罰6千元至3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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