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俞佳/綜合報導
為解決弱勢民眾租屋困難的問題,內政部兩年半前推出愛心房東租屋平台,隨後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地方政府陸續跟進,公益租屋固然值得肯定,檢視其相關規定,仍顯為德不卒。
內政部推行公益租屋,但成效不彰。(好房網資料中心)
就以賴伯伯為例,他六十六歲且聽障,原本就是租屋市場中的雙重弱勢,正是制度必須保障居住權利的一群;沒想到,卻也因有一筆工作四十年才掙下的老本,而被排擠在社福租屋體系之外。
政府所辦的租屋平台雖然用意良好,但是未考量老人與身障者可能不符政府規定的經濟弱勢,但政府不能無視於他們在租屋市場中的不利處境,這群人也正是租屋平台的需求者。
內政部推動「租屋服務平台」近兩年,雖花了兩千多萬,媒合成功數卻低得可憐;各縣市媒合達成率也不高,公部門還推出優惠措施鼓勵愛心房東加入。
然而,愛心房東真的很少嗎?本報報導賴伯伯租屋困難一事,就有十多個愛心房東聯絡,還有願意無償提供住宅者;若愛心租屋平台的規畫可以更加細緻,未來肯定會有更多人受惠,房東的愛心與房客的需求之間才能真正接軌。
諷刺的是,經過一番周折後,賴伯伯搬家記終於露出一絲曙光,但不是因營建署或台北市政府想出解套方案或在制度上給予彈性處理,而是因房東打算退出愛心房東平台,捨棄原有政府優惠,將房子以同樣便宜的租金租給賴伯伯。想想,這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