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大園鄉銘宏億砂石廠,未經許可擅自排放鹼性廢水,為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至少裁罰10萬元外,並限期3個月內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在未取得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一年內被連續查獲3次即依法勒令停工。
環保局指出,老街溪是大園鄉地區農田灌溉重要水源,事業廢水不但污染環境,影響民眾生活,更會影響農作灌溉和品質。排放到外海,也會污染沿海漁業捕撈。大園工業區週邊地區一直是稽查管制重點。
因此,大園工業區週邊地區,一直是環保局稽查管制重點。15日環保局稽查人員於大園工業區週邊,沿老街溪巡查,於老街溪橋附近發現對岸溪水呈現褐色,立即循線稽查。發現褐色廢水是從岸邊石縫處排出,採樣檢測呈鹼性反應,隨即沿水路往上游追查,一舉查獲銘宏億砂石廠偷埋暗管排放洗砂廢水。
銘宏億砂石廠位於大園鄉文城路106巷,從事土石加工業,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的列管事業。稽查人員進廠稽查發現,該廠將洗砂廢水收集於暫存池內,再經由埋於石礫下的暗管排入老街溪,經於排放處採樣檢測pH值達10.8,屬於鹼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稽查人員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外,責令廠方人員立即封管停止排放,並限期3個月內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在未取得許可證前不得排放廢水。並採樣攜回檢測懸浮固體,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處分,最高可罰款60萬元。
環保局表示,銘宏億砂石廠該廠無工廠登記證,屬違章建築,也不符合土地使用規定,將再把全案分別移請縣府工商發展局、工務局及地政局依法查處。除可另行依法裁罰,甚至依重大污染拆除違建。
環保局強調,桃園縣即將升格直轄市,環境也應一併隨之升格,大園工業區餒於航空城開發區週邊,污染管制更應加強,因此,環保局將會針對有污染紀錄的工廠企業加強稽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及民眾健康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