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發現,近年來政府發包公共工程中,有相當高比例的得標營造廠與保險公司配合,由保險公司開立不實的保險費收據,由得標的營造商向政府機關詐領工程保險款情事,推估,政府每年遭溢領的保費金額可能達11億。
圖說: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台南市政府(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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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抽查的19件工程總工程費用為119億112萬9614元,政府機關因不實保單遭溢領之金額約為2646萬8055元,若依此比例依民國100年度政府總公共工程預算約5000億元推估,政府每年遭溢領的保費金額可能達11億。
南檢表示,調查過程中,涉案者認為保險費收據不實現象,是制度造成的共業,國內多數公共工程都有這個弊端,涉案的營造業者更有提出工程主管機關的解釋函內容中,有關業者實際支付保費如低於政府機關預算,政府仍應支付預算保費的金額,作為無詐欺意圖的辯解,
南檢認為,主管機關應該正視此這個問題,避免從業人員因制度缺失而涉及刑責,並可減少政府公共工程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