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 林昱均/台北報導
台商的海外資金,未必要回台。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表示,概略而言台商分成兩種,第一是想退休回台落葉歸根者,第二是繼續奮戰、在中美貿易戰下調整產業鏈,但資金遭凍結者。
林志翔認為,第一類的台商確實想將資金匯回我國,但第二類者傾向「分散風險」,讓雞蛋放在不同籃子。據企業界看法,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的稅率在10%、12%,與台商期待的4%~6%相差太大、且投資僅限於5+2高風險產業,因此台商多半興趣缺缺。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108-110年)(圖/彭媁琳製表)
「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目前尚待行政院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3月複評時匯報,預計最快可在2019年第一會期送進立法院。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強調金管會的信託專戶控管、財政部的首年10%優惠稅率、第二年為12%。
不過,林志翔認為,台商首先看到專法稅率時就認為過高,林也提及,部分台商是跨國企業,更傾向於分散風險,台灣自然可作為其中的一個資金點、但並非唯一,只是台商多半符合我國稅籍,因此需要財政部協助認證本金、所得之來源以「解凍」,才能隨時調整自身供應鏈因應中美貿易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