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
台中市去年調降公告地價20.06%,監察院認為獨厚4%納稅人,要求檢討改善,台中市政府26日表示,去年度調降地價稅是經過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的結果,有超過九成的市民受惠,約85萬戶稅額下降。
舉例來說,一般用地每戶約降2,560元,降稅金額比率約21%;自用住宅用地每戶約降168元,降稅比率約17%,減輕民眾繳納地價稅的負擔。
監委施錦芳、葉宜津、陳景峻等人指出,去年台中市公告地價調降20.06%,使整體地價稅減收17億餘元,減稅利益卻獨厚4%納稅義務人,不符社會公平、造成稅賦衝擊,請內政部、台中市政府檢討改善。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19日通過施錦芳、葉宜津、陳景峻提出的調查報告。根據報告內容,內政部為回應國內房價居高不下的民意訴求,104年底召開105年公告地價調整會議,建議地方政府調高公告地價。
報告表示,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幅達30.54%,使當年地價稅稅收較前一年度增加227.47億元、成長近32%,改善地方政府部分財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