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能元/台北報導
衛福部最新預告「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由於每人平均國民所得增加,將提高同一疾病每次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單次住院增加到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提高至9.4萬元,新制預估明年元旦上路,約1.1萬人受影響,可增加健保部分負擔金額6093萬元。
衛福部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說,健保署每年會評估與計算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明年將同一疾病每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的最高金額提高至5.7萬元,較今年提升6000元,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則提高至9.4萬元,較今年增加8000元。

陳真慧說,114年每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與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相較113年調幅分別為1000元及2000元,明年調幅確實較大,但計算公式等並未更動,主要與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分析的每人平均國民所得較去年同期上升有關。
此草案適用範圍以保險對象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於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7條規定所應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為限,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不予給付項目,預告期為60天,訂自115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