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上路,引發民怨,健保署3日主動公布五項重要權益。健保署強調,新制主要針對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以及急診部分負擔費用進行調整,原本法定免部分負擔的規定都不受影響。
健保署表示,五項攸關民眾權益的重要內容包括:
![健保署3日主動公布五項重要權益。圖/中時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MzOTQxMm5ld3M,/c9d64a3726e16940_1212x599.jpg/qs/w=600&h=600&r=16888)
一、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上限調高,最多收取300元,增加100元。
二、醫院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要收取藥品部分負擔,金額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費,第二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基層診所則維持過去作法免收。
三、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礙者,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不調整,維持過去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四、民眾到大型醫院急診,會依醫院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為750元,增加200~300元、區域醫院調為400元,增加1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過去不變,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五、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權益均不受影響,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無職榮民及遺眷、三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均不受新制影響。
健保署強調,新制上路前,5月就有進行網路民調,結果顯示,有66.1%的民眾知道健保署推動「調整健保部分負擔」,交叉分析也發現,年齡越高者知曉度越高,其中60歲以上民眾知曉度達77%;調查結果也顯示,有70.7%民眾支持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收費機制,68.9%民眾支持調整「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