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04

社區規約禁養毛小孩 律師:恐違憲

#居家 #社區 #寵物 #規約 #律師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盧姓夫婦飼養黃金獵犬,未遵守社區「寵物不落地」規約被開罰,與社區對簿公堂。社區大樓規約五花八門,台中市住宅處表示,社區規約經區權會同意,具法律效力,但不能凌駕法令之上,一旦有糾紛,仍須打官司判定。
 
台灣飼養「毛小孩」愈來愈多,農業部統計,國人飼養家犬貓2005年136萬隻,2016年成長至223萬隻,去年再成長到279萬隻;如何規範住戶飼養寵物,成為很多社區的困擾。
越來越多人有養寵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越來越多人有養寵物,是否能在新年替寵物點光明燈,命理師楊登嵙提供民俗見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少社區大樓要求住戶飼養寵物需配合特定規定,如寵物不落地、禁養寵物等。法界人士認為,依現行法令,只要區權會通過,大樓可要求禁養寵物,但需注意是否有「違憲」之虞。
 
中市住宅處公寓管理科長楊勝淵說,社區規約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具法律效力,但不能凌駕或牴觸法令等,若住戶不服規約罰則,仍須送法院裁處。
 
律師江彥儀說,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律師林柏宏認為,現行法令准許區權會規約全面禁止住戶養動物,恐違反憲法賦予人民權利,未來相關修法聲音應會愈來愈多,「限制取代全面禁止」,會比較符合多數人期待。
 
律師戴連宏說,住戶規約屬私法自治範疇,但可否由管委會開罰,實務見解不一,有人認為區權人會議決議是多數區分所有權人,性質上屬法律行為中「合同行為」,對於違反規約住戶具拘束力 ,得處罰款;但也有見解認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除非獲得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否則不得以多數決方式為之。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