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台電在今(2021)年6月25日提出電費紓困,宣布今年度6月將不實施夏季電費;崔媽媽基金會提醒,房東請注意6月費電費收取,必須符合非夏季的電費級距。此外,崔媽媽基金會近日收到不少房客詢問,表示房東堅持6月電費要按夏季電費級距算。對此情況,崔媽媽基金會也給予房客一些自保的建議與申訴辦法。
中央氣象局公布資料顯示,今年5月台灣多地氣溫創下74年以來的歷史新高,然而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全國三級警戒解封不斷延長,全國各級學校從5月中以來全面停課改採SFH遠距教學,許多公司為降低員工跨區通勤染疫風險,也紛紛將工作模式調整為WFH居家辦公;隨著待在家中的人口變多、時間變長,氣溫居高不下,電費荷包大失血,成為居家防疫下的另一場災情。
台電6月25日提出電費紓困,宣布今年6月將不實施夏季電費,但有房客申訴房東堅持6月電費要按夏季電費級距算。圖/Pixabay

而台電在6月25日提出電費紓困,宣布今年度6月將不實施夏季電費,稍微降低大家的負擔,7月是否延長不實施夏季電費,仍要待台電公告。崔媽媽基金會提醒房東在收取6月電費時,必須維持台電非夏季時段的電費級距。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房屋租賃2.0,只要出租房子供房客作為「居住」使用,在2020年9月1日以後(包含當天)簽訂的租約,在電費收取的規範上,只要房東是採以度計價的方式跟房客收取電費,每度上限都不可以超過台電公告的當月份最高級距。即使在2020年9月1日以前簽訂的租約也不用擔心,雖然以前法規沒有特別規定房東一度電不可以超過多少元,但台電有規定房東收取電費是代收性質,不可超收以此營利,也就是說房東跟房客收取的電費不可以超過台電帳單上的金額。
以往每年6~9月,台電都會啟動夏季電費計價級距收取電費。但今年因為疫情影響,台電宣布電費紓困,6月份不實施夏季電費,維持用非夏季的級距計算。也就是說,無論租約上原本約定夏季電費一度收取多少元,房東在今年6月份收取的電費,一度最高不得超過5.03元。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若房客遇到房東堅持6月份電費按照夏季級距計算收費,房客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申訴,或是向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地政單位申訴;為了避免一不小心就觸法,建議房東直接把每期台電帳單提供給房客,讓房客自己去繳錢,這樣最沒有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