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一般事務所因價格比住宅便宜,大約為市價8折,吸引不少人收購,但有民眾好奇,入手後想變更自用住宅,不知是否可行?專家提醒,由於牽涉土地區分問題,如果不打算當事務所,最後可能只剩拋售一途。
民眾在《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請問買到事務所住宅,之後可以變更為自用住宅嗎?底下吸引網友留言,有人提醒原PO留意法律規範,更強調「被檢舉會罰錢勒令改善的」、「我本身遇到的是不行,就是依照非住非營的稅率」、「是不是有點後悔了?」多數意見都認為不可變更用途。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表示,有些人會私下把事務所當住宅使用,但牽涉到土地使用區分,從法律來看不可申請變更自用住宅,優點是入手價格通常會比住宅便宜,每坪便宜1~2萬元,有些還附帶出租條件,但缺點是一旦用於自住,倘若逕自變更被檢舉可能有報拆風險,這是入手前都要評估的部分。
陳炳辰提到,承購一般事務所的契約當中,通常會註明產品屬性,很難發生消費者失察的狀況,但這類產品貸款成數不如住宅,依照原PO的情況研判,有一種可能是入手後才發現預算不足,因此尋求解套方式,倘若執意自住自用,恐怕只能選擇轉手,但如果是地點好、有其他住處能替代,加上購屋預算沒有問題,倒也不用急著拋售,承租或許也有一定的投資報酬,端看民眾如何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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