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傑沐/苗栗報導
露營場開發案亂象叢生,苗栗縣政府已展開聯合稽查,縣長鍾東錦24日在縣務會議裁示,縣府針對已申請核准、正申請中、預備申請、正開發中業者嚴格稽查、取締和罰款,「罰到來申請納管為止」。
上月南庄鄉發生露營區業者亂丟垃圾,本月立委陳椒華和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也踢爆造橋鄉籌設中的露營區濫墾及違建等,引發關注。

針對多數露營場業者不願配合縣府納管,縣府表示,目前正依去年7月20日發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要點規定,加強相關輔導作業,希望促使既有露營區盡快取得合法身分。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指出,全縣有326家露營場,至今收件近70案,審查中18案,核發同意文件的有5案,駁(撤)回4案,目前全力審查中,希望年底前核發15案以上。
鍾東錦痛斥不法業者用怪手隨便整地就做生意,投資一點點金額就坐享高額效益,這樣誰還會來苗栗蓋合法飯店和民宿?簡直沒有王法、沒有公平正義。
鍾東錦說,將要求露營場都必須向縣府申請設置許可,違法不肯納管的場域,各單位加大稽查力度和廣度,「罰到來申請為止」,以落實山林、環境保護工作,遏止在山上挖得坑坑巴巴,衍生濫墾、破壞山林的惡性循環;由縣府管理合法露營場域,讓消費民眾安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