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現行廣電三法規定黨政軍不得持有、投資媒體,去年卻被用來做為阻撓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的策略,被卡住的台數科還被NCC裁處要罰款。立委葉宜津16日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修法,未來具備黨政軍身分者,刻意投資、買賣媒體股權,如果不肯賣出持股應被處罰,被稱為「台數科條款」的臨時提案經立院交委會通過,想故意買一張股票去擋住媒體交易,未來可能先受罰再要求出售持股,但是否會立法還需時間。
NCC官員指出,如果黨政軍持有媒體股權比率適度開放,提案未必需要立法,仍須要看廣電三法修正案中對黨政軍持有媒體股權的相關規定。NCC委員已經理解黨政軍條款在實際執行上面臨裁罰對象設計失當的問題,積極朝開放黨政軍間接持有媒體股權比率5%的方向推動修法。
NCC主委詹婷怡(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現行廣電三法要求黨政軍對媒體「零持股」,不少企業想要投資媒體都卡在黨政軍條款。去年鴻海想收購中嘉、TBC都因為鴻海有政府基金投資而無法投資,最後鴻海集團執行副總裁呂芳銘以個人身分買下系統商TBC所屬基金管理公司;遠傳收購中嘉也卡在黨政軍條款上。
最出名的是去年上市公司台數科有意收購東森電視,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大力抵制,最後屏東縣議員宋麗華主動向NCC表示她買了一張台數科的股票,讓台數科因為「被黨政軍投資」,成為無法收購東森的原因之一。一張股票卡住了百億交易不但成為產業界話題,台數科還因為被黨政軍投資「違法」而被NCC罰款,氣得提出訴願救濟程序。
事實上,媒體被動接受黨政軍或政府基金投資,依照法令是媒體挨罰。這種被動違規還要受罰的個案超過20件,被罰的媒體都提出行政救濟,表示不服,NCC也因此連續敗訴幾十次。形成產業怪象。葉宜津提案指出,違反黨政軍條款,不管是媒體或黨政軍身分的投資都有責任要排除違法狀況,提案建議NCC委員提出相關修法,排除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