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經濟部貿易局考量現行規範無法遏止「洗產地」,祭出《貿易法》修法,包括提高罰鍰金額十倍至最高300萬、明文規範不得以虛偽文件申請進出口許可證,並增訂檢舉獎勵制度等三招,杜絕違規情形。
貿易局表示,目前貿易法相關罰鍰未能有效遏止廠商違規,為遏止廠商違規轉運大陸物品,損及我國整體產業利益及聲譽,因此修正貿易法罰鍰額度,從3萬~30萬元,提高至6萬~300萬元。
經濟部貿易局考量現行規範無法遏止「洗產地」,祭出《貿易法》修法。(圖/維基百科)
第二、貿易法原本只規定,不得使用不實輸出入許可證,但近來有業者以「假資料」申請「真許可證」,故本次修法強化,不得「以虛偽不實的方式」申請相關貿易許可證明文件。第三、修法也增訂「吹哨者條款」,新增檢舉保密獎勵制度。
立委蘇震清昨(11)日指出,美中貿易戰影響下,除了台商回流改善投資環境,同時也出現「洗產地」的隱憂;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回應,貿易局事前已掌握相關情事,擬定「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已於10日完成草案預告,預計下周會送至行政院。
除預告修法,為回應業者反映,加強防範產地偽標事宜,貿易局也祭出多項進出口防範措施;出口管制方面,分為自由貿易港區和其他課稅區,且配合海關施行。
在自由貿易港區的部分,「電動自行車及自行車」出口歐、美,及「太陽能產品、鋁製輪胎圈及鋼鐵產品」出口歐盟,應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之輸出許可證;若在進出通關需要課稅的國家地區,出口至歐盟的「鋼鐵產品」和外銷至美國的「工具機產品」,則須檢附我國產地證明予海關。
進口則謹慎篩核,進口太陽能電池、鋼鐵,應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他授權單位出具之產地證明;若由大陸進口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工具機,則應向海關申報進口目的為「內銷」或「外銷」,若為外銷,貿易局便會追蹤產品加工流向,雙管齊下,防範不法業者將「MIC洗成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