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蕭嘉蕙/台東報導
新手爸媽育嬰壓力山大,其中離島地區更承擔運費疊加的高物價,為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綠島鄉公所制定《綠島鄉未滿3歲幼兒營養補助自治條例》,規畫每月發放5000元營養補助,預計民國115年5月1日實施。鄉公所表示,該補助不設排富門檻,但不得與其他相關補助重複領取。
綠島鄉過去以高齡人口居多,近年隨轉型改善,吸引年輕人回鄉,因處離島,各類生活必需品仰賴海運與空運,物價偏高,育兒負擔較重,鄉公所因此推動《綠島鄉未滿3歲幼兒營養補助自治條例》,昨日鄉代會一讀通過,預計今日完成審議定案。

鄉長謝賢裕表示,雖然鄉內新生兒數未明顯下滑,但面對整體少子化趨勢,盼透過實質政策,「讓年輕家庭敢生、願意生」。家長坦言,因運輸成本關係,同品牌奶粉價格會比台灣本島貴,有補助後,至少「奶粉錢有著落」。
該自治條例規定,幼兒雙親或監護人須設籍綠島鄉滿5年,幼兒亦須設籍鄉內,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每月可領5000元營養津貼,估50至60名嬰幼兒受惠。鄉公所社會課指出,補助金額參考育兒家庭基礎開銷訂定,雖不排富,但不得重複領取其他相關補助。
謝賢裕強調,希望透過補助彌補離島生活成本差距,後續將視政策執行情況評估,若成效良好,不排除進一步加碼補助。
除綠島鄉外,延平鄉於109年即推動0至2歲嬰幼兒營養補助,原補助金每季4000元,後加碼至5000元,多數家長反映,按期領取的營養補助更有感。
原文出處 【未滿3歲 綠島月發5千營養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