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向遠雄及興富發索賄6千萬元案,台北地院上午首度傳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魏春雄及陳麗玲3人出庭; 在庭審中,趙藤雄否認犯罪,強調他才是本案的被害人,由於他不敢得罪葉才付錢,而且付的錢,都是拿他自己口袋的錢,否認檢方指他用公司的錢來成就自己的霸業。

雖然是全案的準備程序庭,但趙藤雄在認罪與否的答辯時,一開始就花了近20分鐘的時間,細說自己對政府重大工程的貢獻,也創造了不少的工作機會;趙藤雄說,遠雄在大巨蛋、桃園航空城、八德合宜住宅、苗栗健康園區等重大開發案中,投入大筆資金,創造了逾10萬個工作機會,他強調,1994年間,現在的內湖園區是被政府規畫為廢五金及修車場園區,經他爭取及建議後,才改為現在的科學園區。
上午9時30分,趙藤雄在律師的陪同下現身台北地院,面對媒體的採訪,趙僅低調的向媒體表示等一下將會向法官詳實報告,庭審一開始,趙藤雄首先表示他無罪,沒有期約,沒有賄賂,他才是被害人。
林口A7 先簽約才被動給錢
趙藤雄解釋,2011年林口A7合宜住宅建案,是在簽約後,他才被動給葉世文400萬元,由於葉說不夠,才又多給100萬元,因此A7案他總共付了500萬元,不是葉說的400萬元;至於八德合宜住宅建案,趙藤雄說,葉世文開口要求2600萬元,當下他十分生氣,但不敢得罪葉世文,因此付了1600萬元,趙藤雄不滿葉一直要錢,還痛批葉太過份了,他說,付給葉世文的錢,用的都是自己的錢,不是檢察官說的用公有資金來成就個人霸業。
趙藤雄並說,遠雄配合政府照顧弱勢政策,投入林口A7等建案,其中,A7的房價是市價一半,毛利率百分之2.4,比銀行利率低,強調自己不是檢察官所說的,將成本轉嫁給弱勢。
本案是緣於葉世文任職營建署署長期間,利用辦理A7合宜宅招商,主動透過北科大教授蔡仁惠向遠雄索賄400萬元,事後,葉再利用新竹眷改案機會賄款,但因葉退休,遠雄另覓管道取得標案。
2012年,葉世文退休前,他的女密友陳麗玲,利用向興富發購買新莊豪宅「一品莊」機會,向參與淡海案的興富發老闆鄭欽天要求降價,最後以遠低於市價的2400萬元購入,並利用權勢勒索免費的裝潢。
葉世文去年轉任桃園縣副縣長後,利用辦理桃園八德合宜宅機會,透過蔡仁惠向遠雄開口索賄2600萬元,遠雄得標後,於今年5月交付前金1600萬元時,被廉政署人贓俱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