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志函、賴佩璇/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拚緩刑,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加碼」認罪,雖然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喊冤說沒有期約賄賂,但是,合議庭根據趙的認罪及廉政官監聽到葉世文在電話中說「我只要我的這一半,其他的我不管…」,認定葉世文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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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白手套蔡仁惠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前往營建署轉交A7合宜住宅案賄款四百萬元,葉世文收錢後不久,要求蔡仁惠問趙藤雄有無興趣參與新竹眷改案,他可幫忙搶得先機,但需付報酬,三人於二○一一年下半年某日相約某高檔餐廳餐敘,趙、葉就新竹眷改案期約賄賂兩千兩百萬元,但葉前年六月自營建署長退休後,趙無法即時掌握新竹眷改案相關訊息,拒絕給錢並另覓管道。
一審審理期間,趙藤雄和葉世文均否認期約賄賂。一審法院認為,檢方指控兩人在二○一一年下半年期約,但新竹眷改案當時尚未決定標售,衡諸常理及經驗法則,難認定兩人在這時期約如此高的金額,判決兩人無罪。
趙藤雄在二審翻供、全部認罪,他也不爭執檢方起訴指控的人事時地物,但葉世文仍喊冤,得知趙藤雄連新竹眷改案也認罪忍不住說:「我痛心、訝異,不知趙藤雄為何全面翻盤。」
不過,高院根據趙藤雄的認罪,以及廉政官攔截到葉世文一通電話,認定葉世文涉犯期約賄賂,從原本的無罪改判七年六月徒刑。
合議庭認為,葉世文在電話中說「我只要我的這一半,其他的我不管…」認定葉世文在餐廳索賄兩千兩百萬元後離席,趙藤雄接受後,蔡仁惠隨即致電葉告知期約達成,後來葉沒拿到錢,因已從營建署長退休,「打對折」表示願意僅收一千一百萬元,不過趙仍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