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池雅蓉/新北報導
有85年歷史的「台北放送局板橋放送所」,與三級古蹟台北郵局,同樣出自名建築師栗三俊一設計,卻因黨產歸還問題,今年初差點遭到拆除,經地方人士奔走,新北市文資審查委員會15日開會,以該處深具廣播史、建築史意義為由,決議列為市定古蹟。
位於館前東路巷內的板橋放送所,於1930日治時代完工,正式名稱為「台北無線電信局板橋送信所」,國民政府接台後,產權歸屬中廣,引發黨產糾紛,今年1月中廣敗訴,須將土地歸還交通部,建物差點遭拆除。
經過地方人士陳情後,新北市文化局火速將其暫訂古蹟,昨天召開文資委員審查會,決議列為市定古蹟。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表示,列為市定古蹟部分為放送所建築本體、放送所旁倉庫及噴水池;未來任何變動、開發行為,都要提計畫按照市府文化局審議通過內容進行。
他補充,建築與噴水池為一套,故同時保留,而該處有3個倉庫,但有2個距離主建築較遠,故僅保留最近的1個,再利用價值高。
曾繼田說,板橋放送所是日治時期留下5個放送所之一,二戰後,接收的中國廣播電台繼續使用,見證這段時期的廣播史;此外,立面建築特色為後現代主義,也具建築史意義。
他表示,出席會議的管理機關交通部有意興建觀光局辦公室,兩者並不衝突,但需確立古蹟本體且要認養、恢復及規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