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北檢與廉政署偵辦葉世文案,查出葉自100年10月起,至今年5月底,3年內藉4個標案向兩家建商索賄2750萬;藏款3300多萬。葉還多次拿40萬至上百萬現金,請密友陳麗玲代買股票投資,檢方懷疑葉與趙藤雄等人另在其他標案涉貪,將繼續調查。
林口A7 向遠雄索400萬
檢方查出,100年間,葉擔任營建署長,是林口A7合宜住宅案審查委員會召集人,透過蔡仁惠向趙藤雄要錢,將相關標案資訊交給趙,協助遠雄順利取得締約權,100年10月19日,趙將400萬元賄款透過蔡交付葉。
同時間,國防部委託營建署辦理發包新竹眷改案,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新竹都市更新計畫案,遠雄有意投標,葉世文要蔡仁惠問趙藤雄有無承攬意願。
八德案 拿前金後被捕
葉世文、蔡仁惠、趙藤雄、魏春雄4人於100年下半年在台北市「馥園」餐廳餐敘,由葉提供標案資料給趙,約定趙支付葉2200萬元賄款。不過,葉去年6月1日自營建署退休,失去對開發案資訊掌握的優勢,讓遠雄第一次未能標到,另覓管道,找其他公務員牽線後第二次才得標,遠雄認葉沒幫上忙,不願給這筆錢。
葉轉任桃園縣副縣長後,遠雄因要標下八德合宜住宅案,想利用葉身為桃園八德合宜宅案召集人身分,主動詢問賄款價碼,葉索價2600萬獲趙同意。
葉在八德案中多次提供標案資料給趙,還多次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替趙爭取獲評選委員青睞;今年4月9日評選會中,藉停車位降價至85萬,讓遠雄獲得評選最高評分。但趙認為明定85萬會減少獲利,葉還協助不將85萬均價明訂契約上。
被勒索建商:不與官鬥
今年5月14日下午,葉去蔡仁惠研究室說,賄款分兩期交付,端午節前付前金1600萬;後謝1000萬一個月後再付。因檢廉在葉收取前金隔日搜索查扣1600萬,後謝未交付。
此外,葉在營建署長任內,擔任內政部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審查小組召集人,興富發得標標案尚未動土前,以友人陳麗玲要買房子的名義,先向興富發砍價41萬,分別「勒索」550萬當購屋頭期款及200萬元裝潢費。
被勒索建商作證時無奈地說民不與官鬥,葉是營建署長,是建商的「長官」,既然長官都開口要,也只能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