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昨(25)日偵結桃園合宜住宅弊案,依貪污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5人,並於下午連同遠雄副總魏春雄一併移送台北地院,合議庭經過近6小時的開庭評議,裁定趙藤雄以3,000萬元交保,葉世文羈押禁見。
趙藤雄以3,000萬元交保,葉世文羈押禁見。(好房資料中心)
北檢認為,葉世文涉嫌向趙藤雄索賄2,600萬元,遠雄由公司副總魏春雄居中聯繫,並由前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蔡仁惠當白手套,交付葉世文「前金」1,600萬元。因此除趙藤雄及葉世文外,被起訴被告還包括魏春雄、蔡仁惠及葉世文密友陳麗玲。
北檢指出,就在葉世文收錢隔天,檢方於5月30日執行搜索,於葉世文住處、辦公室當場查扣1,800萬元現金,他坦承收下1,600萬元賄款,剩下的200萬元,則是先前在A7合宜住宅案的剩餘賄款。
昨日下午在合議庭上,葉世文表示,他不可能與人勾串,希望可以順利交保,趙藤雄則搬出兒子與大巨蛋,他表示,兒子下周將返台服兵役,因此他不可能逃亡,趙藤雄還說,公司很多事要他親自統籌,若再遭羈押,「大巨蛋可能會蓋不起來」。趙藤雄指出,八德合宜住宅投資報酬率才2.48%,「比銀行利率還低」,遠雄是賠本「做好事」,讓大家「低價買遠雄好品質」。
最後合議庭裁定趙藤雄、魏春雄分別以3,000萬元、100萬元交保,葉世文則羈押禁見。北檢指出,趙藤雄行賄公務員,以公眾資金成就「開發霸業」賺取私利,將風險轉嫁全民,至今飾詞狡辯無悔意。至於葉世文,北檢認為,他曾任營建署署長,深受國家栽培,位居高津,卻要求、期約、收受建商賄賂,還藉勢、藉端勒索建商,兩人均被依貪污等罪起訴,北檢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分析,相較於林口A7合宜住宅、淡海新市鎮案的犯案模式,是由時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向趙藤雄疑似開口索賄,反觀八德合宜住宅案則是由趙藤雄自行主動透過白手套蔡仁惠,向時任桃園縣副縣長的葉世文探口風,葉世文疑似直接索賄2,600萬元。
對於葉世文、趙藤雄等人遭起訴,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及結果。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合宜住宅的承購戶權益與工程進度不會受弊案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