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為討回北市府替興建捷運新莊蘆洲線代墊的99.8億元,前年底委請律師向交通部及新北市政府提起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10點,判北市府敗訴,可上訴。
捷運新蘆線在3年前全線通車,連接中和線,營運範圍涵蓋新北市三重、新莊及台北市,可轉乘板南線、淡水信義線及松山新店線。
新蘆線興建費用高達1357.78億元,其中15.41%,約209.23億元是自償經費,按路線長度比例由當時的台灣省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分擔。省政府部分又跟台北縣政府分,省政府應付99.8億元,台北縣政府付49.9億元。
柯文哲認為,精省後原本由台灣省政府負擔的經費,應由交通部概括承受,但對方至今不給付。柯指出,事實上不是要告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正確的講法叫做關係人」,主要目標是交通部。
柯文哲在去年3月6日曾表示,北市府過去蓋捷運新莊蘆洲線,新北市政府要付,省政府要付,台北市政府要付,但統籌機構在北市府,所以北市府先代墊。柯認為,精省以後,省政府要付的就找不到案主了,錢要怎麼在帳目上解決,應該要去處理。
交通部前部長陳建宇則辯稱,捷運新蘆線已在102年6月全線通車營運,賣票收入持續由台北捷運公司收取,土地開發收益則由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基金收取,因此沒有交通部須歸還台北市政府代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