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茂臻/台北報導
公平會針對九家民營電廠電價聯合行為,裁罰六十點五億元的行政處分,昨天遭到行政院訴願會撤銷,並須在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這已是行政院訴願會,第二度撤銷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行政處分。
麥寮六輕汽電等9家民營電廠,因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遭公平會重罰,業者兩度提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二度撤銷公平會裁罰。
前年電價調漲,民營電廠拒絕配合台電,調降躉購電價要求,公平會調查後認定台塑麥寮汽電等九家民營電廠,涉及聯合行為,去年三月重罰九業者共六十三點二億元。業者提起訴願後,去年九月行政院訴願會撤銷該處分。
行政院訴願會當時認定,公平會估算罰鍰草率,處罰九民營電廠是用台電估算的資料,「並無具體數據資料可稽」;「本案罰鍰甚巨,更應嚴謹論罰」。
公平會去年十一月重新裁罰,雖降低罰金,但仍罰九家民營電廠六十點五億元。九家民營電廠再提訴願,行政院訴願會本周第二度撤銷公平會處分,理由是公平會認定九民營電廠違反公平法情節重大並處以巨額罰鍰,卻沒有依法審酌業者應受責難的程度與影響。
行政院訴願會表示,九家業者運轉期間、電價結構、參與會議次數與獲利均不同,公平會重新處分時卻一律減少三千萬罰金,處分依據與相關法律不符,因此決定撤銷處分,要求公平會重行審酌後於二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在重罰九家民營電廠以前,公平會成立廿多年,累計罰鍰僅卅三億元,公平會主委吳秀明當時稱本案是公平會成立以來單一案件罰款最高案例。除本案外,公平會處罰四大超商咖啡聯合漲價案,與中油和台塑化聯合調整油價案,業者都透過行政訴訟翻案成功,一毛罰金都不用付。
公平會官員昨天說,行政院訴願會雖撤銷處分,並沒有否定九家民營電廠有聯合行為,公平會將在兩個月內重做處分。一位民營電廠高層昨天說,欣慰訴願會撤銷處分,但預期公平會還會另提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