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幾近完工但從未使用的林內焚化廠,迄今爭議13年,雲林縣政府遲不鬆口將來買回焚化廠後是否啟用,縣長蘇治芬昨面臨縣議員要求提出撤銷仲裁之訴,首次鬆口斬釘截鐵表示,林內淨水廠就在附近,絕不可能運作。
雲林縣政府因林內焚化廠與達和公司興訟,付出敗訴判賠29.5億元天文數字代價,達和聲請查封縣府土地已取得15億元,餘額縣府每年需支付1.45億元利息。由於有議員發現達和公司購地成本灌水不實,縣府可提出撤銷仲裁之訴的五年期限將在本月30日屆滿,但縣府委託的律師團評估勝算機率低,環保局擬不提出訴訟,縣議會昨日為此召開專案報告,會中藍綠砲聲隆隆。
縣議員陳河山質疑縣府,不提具2000萬元擔保品聲請假扣押,以使5%的年息(1.45億元)暫停扣款是自廢武功;被法拍的15億元土地,市價已漲到40億元,縣府如何對得起縣民?副議長林逢錦、縣議員李明哲、陳俊龍連番砲轟,環保局長葉德惠無招架之力,縣長蘇治芬答詢時政策轉彎,表示她支持撤仲,但三審下來訴訟費用高達8000萬元,有多少勝算是應該考量。
林逢錦表示,訴訟費8000萬元,每年的利息要花1億多元,等於告下去就是贏,縣府是在想什麼啊?蘇治芬說,法律專家評估9成沒把握,剩下1成可能性她還要再找律師團談,現在還沒有答案。蘇治芬越講分貝越高,說自己是在善後,林內淨水場就在附近,絕不可能運作,「當時環評為何會過才奇怪咧,你們(指議員)應該去按鈴申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