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9355

房市咖啡廳/看屋驚見「紅衣小女孩」 75折你敢買?

#鬼屋 #凶宅 #七月 #鬼門開 #新奇 #地方 #居家 #買屋 #看屋 #買賣合約 #紅衣小女孩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台北報導

前(28)日,北市文山區興隆路附近巷內咖啡廳,本刊記者專訪一名資深仲介(F小姐)時,正好聊到F小姐過去曾居住於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一帶某別墅,在裡面只要一談到鬼故事,燈光馬上就忽明忽滅(記者親身經歷),但F小姐笑稱只是山上電路不穩,即使不講鬼故事,說笑話也一樣會忽明忽滅,然後立即扯開話題,分享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F小姐表示,多年前曾陪好友至新北市中和秀朗路某巷內四樓公寓看屋,當時日正當中,卻在樓梯間時打了冷顫,當時就覺得不對勁,果然後來發生了一些離奇的事情..(以下事發過程,除F小姐外,還有F小姐的好友A以及屋主K)

屋主K:這房子原本市價約800萬,但我家裡急用錢,所以只要600萬就可以成交,要買就快(屋主K在樓梯間邊走邊說..)
好友A:我們看完以後再決定是否購買吧!
屋主K:我可是很忙的,快點看吧!(屋主K不耐煩的邊開門說道…)
開門後F小姐馬上發現屋內採光非常不良,光線昏暗,而屋主K也馬上走向燈泡的舊式拉線開關,此時好友A突然說道:「稍等!我有東西放在車上,我們先下樓一下。」

下樓後好友A立即詢問屋主
好友A:屋主K你老實說,你房子到底發生過甚麼事情?
屋主K:你為甚麼這樣問?要買就買,不買拉倒,你該不會是來鬧事的吧!?
好友A:你知道你拉開關時有人吊在那邊看你嗎?
屋主K:你..不買算了!!(馬上走人)

屋主走了之後..
F小姐:你..你到底看到了甚麼!?
好友A:我有靈異體質你是知道的,我看到一個「紅衣女子吊在上面」正在看著他!!

此時由於剛剛的喧鬧,三姑六婆已紛紛出來曬太陽,「唉唷~不是才死人就要賣掉。」「遇到租客上吊其實也很衰。」「偷偷告訴你們,千萬別買啊!有人在那邊因為感情穿紅衣上吊啊!」

F小姐回想起來不禁又打了個冷顫,表示當時屋主開門時,他往裡面看就覺得渾身不對勁,幸好他朋友阻止她進去。

根據F小姐描述,事發地就在此處附近,但年代久遠無法提供確切位置。(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五分鐘一次搞懂 中永和四大易混淆路名。(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針對以上案例,首先必須釐清到底是鬼屋還是凶宅,內政部有明確函釋,非自然死亡之定義有他殺與自殺兩種,買賣房屋合約內就必須載名必須載明,持有期間內是否有發生自然死亡因素。所以倘若賣方持有期間真有發生以上情事,且故意不告知買方,買方則可以此提出異議。

若真不幸買到凶宅,買方則可主張「物之瑕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最後判定則依照法官視情節大小而定,不過以前也曾發生,法官認為死人並不影響其經濟價值的判例。

最後蔡律師建議,為保障自身權益,在買賣之前就應當先做足功課,並在買賣合約內加註「若標的物為凶宅,賣方必須無條件解約,並賠償價錢。」這樣將來若權益受損,才更有保障;否則若真買到凶宅,判決若僅賠償價金的話,對買屋者而言不見得能夠接受此判決。

資深房仲趙先生表示,雖然現在網路發達且有法律保障權益。但自從個資法上路後,網路資訊難以查詢確切地址,且地方警察管區也因個資法無法透露相關資訊,所以買房前還是多跟當地鄰居打聽,避免自身權益受損而且還得承受事後調解、訴訟、解約的時間成本浪費。當然,如果能夠找熟識或知名的房仲,也可大幅降低避免這類情事的發生。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 要救救我 )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