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特派記者陳言喬、記者李仲維/北京─台北報導
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八月下旬赴港後失聯,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證實,李孟居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已被依法審查。陸委會對此表示,陸方應具體說明李孟居遭限制人身自由等事項,向我方和家屬通報,並盡速安排家屬赴陸探視。
馬曉光昨僅證實李孟居遭拘留的消息,至於李在何處被拘捕或涉嫌從事何種「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等詳情,他未多做說明。
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右)八月前往香港,入境廣東深圳後失聯。 圖/陳亞麟提供
李孟居於八月十八日赴香港旅遊,十九日經深圳進入大陸後於廿日失聯。他在失聯前曾透過通訊軟體傳了一張解放軍在香港邊境集結的照片給友人。相關官員之前就擔心,他若是遭大陸軍方或國安單位扣查,情況就較為棘手。
據指出,若涉及國安問題,例如李明哲案,陸方並不會依兩岸協議在四十八小時內通報我方;此外,若被扣押當事人因個人隱私請求不要通報,陸方也不會循通報機制通報我方。
陸委會昨表示,李孟居失聯迄今已廿二天,期間雖經我政府各機關三度向大陸有關部門提出詢問,但陸方迄今仍未對我方或家屬進行通報,也沒有對李所涉事件具體說明,我政府對此表達強烈遺憾。
陸委會表示,陸方應即刻就李孟居目前遭限制人身自由之關押地點、其所涉嫌違反之法令,以及限制人身自由之時間等事項進行完整說明,並應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規定,向我方與家屬進行通報,同時也應盡速安排家屬赴陸進行探視、同意律師會見,以保障其應有之司法權益。
陸委會強調,本案涉及中國大陸對我民眾入境陸方後之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嚴正呼籲陸方應就本案妥善處理。
海基會也表示,李孟居失聯後,海基會獲報後立即與家屬保持聯繫,期間三度發函大陸海協會協查。針對本案後續發展,海基會表示將持續關注,並將配合政府指示與家屬需求,積極協處。
李孟居是繼二○一七年三月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大陸被拘捕的又一個案例,當時李明哲在入境廣東後,同樣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大陸國安扣留調查。同年十一月李明哲被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徒刑,李明哲未上訴,現仍服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