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睿廷/綜合報導
新北市府修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昨生效。貼近民眾休閒生活的公園等5項公共設施優先捐贈,可獲2.6倍容積獎勵。城鄉局長黃國峰說,目標是增加2倍以上有感公設。
市府城鄉局修訂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有3大重點,包括貼近民眾休閒生活5項公共設施優先捐贈、要求全持分以加速公共設施開闢效率,及授權各目的主管機關得自行公告送出基地受贈作業標準。

修法主因是新北近3年來容積移轉捐贈土地種類中,捐贈公園、兒童遊樂場(含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綠地、體育場、廣場5項市民有感的公共設施用地僅占總捐贈量的15%,約3公頃,被認為太低。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鋒表示,市府先前在土城暫緩發展區容積移轉都市計畫中,試辦5項公設優先規定,捐贈5項公設面積增加近2.6倍。先前僅約1.49公頃,後來一口氣增加至3.98公頃。
黃國鋒說,修法後,全市比照土城暫緩發展區公設優先規定,希望可提升舊市區綠地服務水準,讓居住環境周邊公園綠地面積有感提升,改善都市環境居住品質。
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指出,土城近幾年發展迅速,綠地也有大幅發展,代表這樣的政策是能有效推動市政進步的,土城重劃區以此要點發展順利,相信其他地區也能夠適用,相信綠地更多,民眾也會生活得更舒適,未來推動到全市,一定能帶動新北整體城市發展。
城鄉局副局長邱信智解釋,以往民眾都會抱怨公共綠地、體育場空間不足,市府這次修訂給予5項民眾有感公設2.6倍容積獎勵,獲得各界踴躍捐贈回應,相信未來推動到全市後,有機會大幅增加新北的綠地、開放性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