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春節將至,台中市逢甲商圈往年常有不肖業者,刻意調漲停車費來坑殺消費客,亂象不斷,對此,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年也明訂規定業者,在連續假期間,收費計時以每小時50元為上限,計次單次300元上限,且不得任意變更收費標準。
圖為逢甲商圈的停車場。(台中市交通局)
台中市逢甲商圈人潮洶湧,周邊停車場更是一位難求,業者亂喊價,令許多消費者大嘆吃不消,停車紛爭經常層出不窮,市府也經常收到民眾投訴業者哄抬停車費,在在讓逢甲商圈形象大受損害。
而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也在105年時調降費率,並制定連續假期收費的標準,規定計時以每小時50元為上限,計次則以單次300元為上限,不得任意變更收費標準,且須在明顯處告示停車費率,今年也比照此標準實施。
交通局也將於春節期間加強稽查停車管理,也提醒業者,若是未依公告費率收費,是可以依停車場法處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則可勒令停業,甚至得廢止停車場登記證。
另外,經營收費停車場須依停車場法報請核備,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才能營業收費,如果違法違者將處負責人3000元~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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