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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 律師析:賴母若無台籍身分 只能繼承200萬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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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賴姓高中生與同性夏姓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墜樓身亡,台中地方法院昨判兩人婚姻無效,夏男拿不到遺產;賴的母親目前國籍不明,律師分析關鍵在於賴母有無大陸地區人民身分,將直接影響是繼承全額,還是僅能繼承 200萬元。
 
賴母原是大陸地區人民,2002年7月和賴家次子結婚嫁來台,丈夫2008年2月死亡,賴母同年8月28日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身分,9月再辦理大陸戶口註銷,2011年5月9日遭內政部撤銷在台戶籍登記。
台中地方法院判兩人婚姻無效,夏男拿不到遺產;賴的母親目前國籍不明,律師分析關鍵在於賴母有無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資料照/記者陳宏睿/攝影
5億高中生的配偶夏男(前戴口罩)在父親(後)陪同,抵達台中地檢署。記者陳宏睿/攝影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賴母可能最多只能繼承 200萬元;賴母律師研判,她可能具台灣國籍,卻沒有戶籍狀態,其身分認定仍由移民單位釐清,正爭取恢復其台籍身分。
 
賴家兄弟姊妹也就遺產另提訴訟,若賴母經確定只能繼承 200萬元,賴家兄弟姊妹繼承剩餘遺產機率將大幅提升。
 
曾任家事庭法官的律師陳清怡表示,繼承權與國籍無關,賴男生母依《民法》第1138條仍具有繼承權,但繼承數額會因生母身分不同。
 
陳清怡說,若賴母具台灣人身分,因夏男已非賴男配偶,沒有繼承權,此時賴母就能取得賴的全部遺產。但若賴母經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僅得在 200萬元範圍內繼承財產,意即只能繼承 200萬元。
 
因此,賴男扣除 200萬元由母親繼承,剩餘數億元遺產則歸由後順序的繼承人,即賴男生父的其他子女(賴男血緣上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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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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