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周四到屏東視察時,宣布漁船船員將納入適用責任制行業,勞動部昨火速發文預告,將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適用行業,預估約4萬8千多名漁民將納責任制。
勞動部曾在2017年曾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農林漁牧業是否適用4週彈性工時,當時考量其工作性質特殊,但外界仍有雜音,因此僅公告將適用4週彈性工時,但由於漁業團體不斷陳情,反映工作型態特殊,漁汛時期出海作業期拉長,因此勞動部4日預告再放寬,將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
依漁業署統計,遠洋漁業船員約有1萬3156人,近洋漁業船員有3萬5134人,若勞動部公告放寬,約有4萬8千多人船員在適用範圍。目前適用責任制行業還有有保全業保全人員、房仲業不動產經紀人、航空公司空勤組員等67項工作者。
此外,勞動部4日也預告鬆綁中鋼公司輪班間隔從11小時調為8小時,勞動部表示,經中鋼勞資雙方同意後,認為產線有連續性製程,輪班作業分工細緻,各人員具專業性和多樣性,難替代支援,勞資雙方同意適用縮短輪班間隔例外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