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期適用新解釋令 夫妻共有逾2年 免奢侈稅 2016/02/13 09:24 台北市鄭姓婦人5年前出售丈夫贈與房屋,事後被國稅局以贈與未滿2年出售房屋追徵奢侈稅580萬元。鄭女不服指該屋已持有7年,打行政訴訟抗稅,纏訟3年敗訴定讞。她不死心提再審,終... 理財 政策 訴訟期 免奢侈稅 夫妻共有 人氣: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