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南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孫效孔
「社會住宅」已成最夯的政治名詞,社會住宅支票,也越來越大張。稱之為支票,是因為不確定能否兌現;但這承諾和支票一樣,讓人感覺好有希望。
從租屋者角度來看,住處要能負擔得起,要有一定品質,想要住時可很快搬進去,不想住時可很快搬出來。從政府或納稅人的角度來看,要滿足租屋者以上的需求,除了要財政上負擔得起,行政能力還要能長期保持優良品質。
比對以上條件,想想各縣市總值4000多億的蚊子館,以中央及地方政府現有能力,要再蓋幾10萬戶「只租不賣的公有住宅」,你有信心,所有中央地方各級承辦人員一夕之間徹底再造,不會再蓋出「浮洲合宜住宅」那樣的玩意?
內政部在10年前開始推動「社會住宅」,到今年第2季,全台專屬出租的公有住宅,不到4000戶。一夜之間全台各縣市規畫3.5萬戶,雙北境內5年內約可完工1萬戶,其他2萬多戶要等5年以上。
國泰建設是台灣最大的建設公司,成立60多年,才蓋了不到5萬戶。蓋新房子需要土地,在5都空屋高達53萬戶同時,再從國有地上蓋新房屋,這不正是「看見台灣」批評的大地殺手。
更重要的是成本,土地、建物、後續維修及管理等費用,扣除每年可收租金,每戶每年政府至少要再花5萬元。另就是折舊,純自用住宅或許可用30年,但純出租公營住宅頂多20年,因為很多蚊子館還用不到5年。以每戶600萬土地取得加建造成本,每年每戶要攤提30萬元折舊,20萬戶每年要多編600億預算。
內政部估計,今年租金補貼戶可望增加到5萬戶,即使每戶每月補助到台北市上限6000元,每年也只須36億元。如果真能擴大補助到20萬戶,每戶每月補助到台北市社會住宅租金7成的1.4萬元,政府每年也頂多花336億。
同樣是花錢,公有租賃政策可讓人民愛住哪裡就租哪裡,隨時想租就租、想退就退,更可以加上親戚補貼住在市中心,不但少花納稅人的錢,還不會荼毒台灣土地。
人民可不花一毛錢,政府可不多蓋一棟房,每年又能省下數百億預算,這樣大家都還不要?還是,租屋族寧願每月多花1.4萬,請納稅人每年幫忙多繳幾萬元的稅,就為了讓你覺得政府在照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