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來了焦點特蒐

竹科媽媽賣房給工程師 竟引發「房屋稅由誰繳」爭議!官方說分明

竹科媽媽賣房給工程師 竟引發「房屋稅由誰繳」爭議!官方說分明

囤房稅2.0來了整理報導/房屋稅於每年5月開徵,如果當年度有出售房屋,到底該由誰繳納房屋稅?新竹市稅務局提醒,依據《房屋稅條例》第6條之1規定,每年2月末日為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按房屋稅籍資料核定當年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如果在2月末日前完成移轉登記,新的所有權人持有雖未滿一年,仍為全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若超過2月末日才移轉登記者,則由原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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